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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會拿筆後就喜歡畫畫,上學前塗在爸爸辦公室的傳真紙上,國小時利用上課時畫,創造人物編劇情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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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會拿筆後就喜歡畫畫,上學前塗在爸爸辦公室的傳真紙上,國小時利用上課時畫,創造人物編劇情,自己釘成漫畫連載,國高中拿鉛筆找桌子的平滑表面畫,換座位時把整張桌子搬著一起走,高中畫卡片給朋友,大學時只剩畫給男友,出社會後就不畫了,不是沒有時間,是不知道畫什麼,甚至忘記該怎麼畫了。

新買的相機只有一顆電池,卻得在亞馬遜撐4天。從進入雨林開始,我只在拍動物特寫時才開相機,沿途風景幾乎只靠手機照,Pacaya Samiria有機會看到粉紅海豚,我想把電力保留到那時再拍。

於是我開始畫畫,拿著在hostel撿到的黑色原子筆畫在Cuenca博物館拿來的便條紙上,把看到的動植物畫下來,趁中午吃飯時問我的tour guide Aquiles牠們的名字拼音。這就不必耗時間用翻譯app徒勞解釋抽象的動物特徵,也不必重新開相機翻照片,省電。

當然能畫下來的依舊很有限,Aquiles也不一定看得懂。但畫著畫著,突然發現自己更細著觀察這些生物的毛色、花紋、姿態,雙眼的感知像是瞬間放到最大,盡可能在驚鴻一瞥的幾秒記憶最多細節。

後來我真的看到粉紅海豚,還看到蜂鳥,但兩者速度都快到我來不及拿起相機。不過我用雙眼記得牠們的樣子,而且,至少我慢慢想起該怎麼畫畫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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